根据《2023年度长汀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汀进校字〔2023〕8 号)文件要求,现对长汀县2023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审定和立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1.申报者应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自己确定课题。课题申报的前期论证要着眼于课程改革的实际需求,找准问题,明确研究方向,制定具体的研究方案。学校对申报者和前期论证审核把关。

2.每项课题的主要成员原则上为2~3人。同一所学校,一位教师原则上只能参与同一批次一个课题的实验与研究。

3.申报者须认真填写《长汀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表格一式三份(其中自留1份,单位1份,县课题组1份)。申报时统一上交,评审、立项后再返回到学校与个人。

二、课题管理

1.课题的实验研究时间为两年,自2023年4月起,至2025年3月止。县进修学校将根据各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组织中期检查评估、结题验收,并将对优秀成果进行表彰推广。对于未能按时完成研究或达不到研究目标的课题,不予评估验收。

2.研究成果的呈现方式可以是教学案例及评析、调研报告、研究论文、专著等,也可以是实物作品、操作性资料、方案等。

三、材料报送时间

1.将《长汀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于2023年3月20日之前报送教研室。

2.《长汀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电子版发送教研室邮箱:ctzzjys@126.com。

教研室

2023.03.03

附件一:《长汀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

供稿:丘汉明

审核:曹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