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职业中专学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60号)文件精神,在省、市职业技能指导中心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各项认定准备工作,现计划于2024年12月21日组织电工、中式烹调师、车工、保育师等级认定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认定等级、工种
1.认定等级:四级(中级工)
2.认定工种:电工、中式烹调师、车工、保育师
二、鉴定对象
22级电子班、22级中烹班、22级数控班、22级幼教班
三、鉴定时间
日期 |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注 |
12月21日 |
电工、中式烹调师、车工、保育师 |
四级 |
9:00~16:00
技能操作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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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 |
电工、中式烹调师、车工、保育师 |
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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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地点 福建省长汀职业中专学校
五、报名方式、提交材料
1.报名方式:由学校在技能等级认定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2.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正确填写《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要求手写)。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考生本人近期2寸彩色白底免冠照及电子版相片(数码相片JPG格式20KB以内(15KB—19KB,并用身份证号码命名)。
(4)报名申报条件中对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六、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参照闽发改服价函〔2019〕318号执行。
(中级工200元/人认定费)(免理论)
2、考务费用4元/人。
七、材料上交截止时间
截至时间: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
八、报名地点、电话、联系人
1、报名地点:长汀职业中专学校
2、报名电话:刘老师(18950862699)
福建省长汀职业中专学校
2024年11月6日
图文:刘海斌
初审:钟乔玉
复审:刘铭永
监制:肖贞祥